快速檢查您的企業是否符合法規要求
醫院、洗腎診所、設三個診療科別以上之診所
資本額100萬元以上,或月產廢棄物10公噸以上,或產出有害廢棄物
從事發電、輸電及配電等電力供應
豬隻2000頭以上、牛隻250頭以上、雞8萬隻以上
本公告自中華民國108年1月1日生效。新設之指定公告事業應檢具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 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需重新提交。
📄 法規依據:
環境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詳細的指定公告事業類別及條件
條件: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或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10公噸以上,或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
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飼養規模二千頭以上
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飼養規模二百五十頭以上
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飼養規模八萬隻以上
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平均每日五公噸以上,或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平均每日四公斤以上
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平均每日一公噸以上
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產量每年三百公噸以上
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平均每日四公斤以上
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產量每年一公噸以上
確認義務後的具體執行步驟
檢查您的事業是否符合上述任一類別條件
依法規要求準備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